权力基本编码 360709003006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810146229783436070900300604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上级授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瑞昌市公安局 责任处(科)室 出入境管理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810146229783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1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依据《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办理程序及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赛湖派出所、湓城派出所、桂林派出所窗口、码头派出所、肇陈派出所、南义派出所、三眼桥派出所、南阳派出所、张家铺派出所、横港派出所、范镇派出所、武山派出所的户政大厅
  • 窗口地址
    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赛湖派出所、湓城派出所、桂林派出所窗口、码头派出所、肇陈派出所、南义派出所、三眼桥派出所、南阳派出所、张家铺派出所、横港派出所、范镇派出所、武山派出所的户政大厅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4222720
  • 咨询邮箱
    1273783392@qq.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瑞昌市公安局督察大队
  • 窗口地址
    瑞昌市建设路18号瑞昌市公安局4楼纪检督察(一)办公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4222961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户籍办理
权限划分 派出所受理
行使内容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监护人或者户主应持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相对人权利 提交申请并经受理后,有权了解审核、审批的进展情况,办理机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相对人义务 向实施机构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实施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询问时,应当给予配合,如实陈述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YiDongKeHuDuan,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四)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五)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确认书。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赣公字〔2022〕18号)赣公字〔2022〕18号第二十六条江西省公安厅第二十六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四)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五)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确认书。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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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居民户口簿》结果样本
问题问:办理出生登记(当年出生)要注意什么?
答案答:申请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字迹端正、理由充分合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