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101405K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81014622396W436101405K00001
办事对象 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非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专技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81014622396W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按要求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按要求办理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专技股
  • 窗口地址
    浔阳东路100号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4220221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综合股
  • 窗口地址
    浔阳东路100号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4222233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按文件规定执行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科技创新;其他
权限划分 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 监督管理工作
审批结果类型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镇乡街道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ShiTiDaTing,InternetZWFWGateway,PianYiFuWuDian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备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研开发机构;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研发队伍,具有市场前景较好和技术水平较高的研究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承担省以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区域性单位申报基地,必须能组织辖区内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申请设立基地分站,申请设立基地分站单位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优先支持新经济新能源领域企业申报基地,向大航空、新能源、智能汽车、新型电子、智能装备、新材料、中医药、节能环保、大数据及云计算、物联网等产业重点倾斜。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4〕45号)规范性文件赣人社发〔2014〕45号第二条、第三条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设立范围及条件   凡在江西省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均可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备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研开发机构;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研发队伍,具有市场前景较好和技术水平较高的研究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承担省以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区域性单位申报基地,必须能组织辖区内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申请设立基地分站,申请设立基地分站单位的条件可以略低于本条前三项的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具备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条件的单位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样表附后),并按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按照设立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形成正式报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进行考查、论证和评审,确定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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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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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否要参与国家“863”、“973”项目?
答案申报创新实践基地对于公司是否有参与国家“863”、“973”项目是申报基地时的一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