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8135655491XP4362023504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瑞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处(科)室 政务服务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8135655491XP
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依照《护士条例》第八条之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集中受理区综合窗口
  • 窗口地址
    瑞昌市南环路40号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集中受理区综合窗口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4200891
  • 咨询邮箱
    rcwjwxzxk@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督查科
  • 窗口地址
    瑞昌市南环路40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督查科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4200059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县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取得江西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损坏,需要补换证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规章(卫生部令第59号)第三条、第十条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查看详情
《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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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护士执业证书》结果样本
问题在《申请表》填写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在《申请表》填写过程中,需要有申请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并且要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