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力基本编码 | 000523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6048135655491XP400052300100001 |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
| 行使层级 | 县(市、区)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瑞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处(科)室 | 政务服务股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6048135655491XP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 特殊程序 |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 | ||||
| 受理期限 | 当场受理 | 承诺受理时限 | 当场受理 |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依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 |||||

咨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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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集中受理区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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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集中受理区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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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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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792-4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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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邮箱rcwjwxz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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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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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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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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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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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792-4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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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网址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联办机构 | 无 | ||||||
| 服务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
| 权限划分 | 第二十八条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农业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对本地村民、居民和流动人口血吸虫病以及家畜血吸虫病的筛查、治疗和预防性服药工作。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的治疗。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予以减免。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血吸虫病病人,不属于工伤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因防汛、抗洪抢险患血吸虫病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解决所需的检查、治疗费用。 | ||||||
| 行使内容 | 组织开展对本地村民、居民和流动人口血吸虫病以及家畜血吸虫病的筛查、治疗和预防性服药工作。 | ||||||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 相对人权利 |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诉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
| 相对人义务 |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 是否支持通办 | 支持通办 | 通办范围 | 全县通办 |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 服务渠道 | InternetZWFWGateway,YiDongKeHuDuan,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