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 361062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3604810103604120436106200200001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行使层级 | 县(市、区)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瑞昌市烟草专卖局 | 责任处(科)室 | 业务科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913604811595001541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特殊程序 |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 | ||||
受理期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受理时限 | 5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

咨询途径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
服务主题分类 | 准营准办 | ||||||
权限划分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 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实施机关,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审批和监督管理。 | ||||||
行使内容 | 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
相对人权利 | 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
相对人义务 |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是否支持通办 | 不支持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ShiTiDaTing,InternetZWFWGateway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